主体不准确变更流程
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如备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在收到我司的邮件/微信/短信变更通知3天后仍末变更或补足资料的,将按备案信息不实,关闭网站并取消备案接入。
我司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权威网站查询备案企业统一信用代码与企业名称并与我司备案系统进行比对,您的备案主体信息经比对不一致,请及时登录备案平台完成变更;根据工信部相关规定,提交的备案信息应真实有效,当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到备案系统中提交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时更新而导致备案信息不准确,将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
您可能遇到的提示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请您根据实际提示点击相关教程,按照教程进行操作:
》类型一:备案主体信息与权威库中比对不一致 点击查看解决办法
常见报错有:您好,经权威库查询对比:单位数据不存在;企业单位名称不一致;法人名称不一致;证件号码不一致;从征信查询,单位名称不一致应为:xxxxx公司,请及时变更;主办单位证件号码有误,请及时变更备案主体资料: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xxxxxxT
》类型二:相关备案负责人名称与身份证不匹配 点击查看解决办法
常见报错有:xxx身份证与姓名不匹配,请变更备案资料及时修正
》类型三:企业经营状态异常 点击查看解决办法
常见报错有:从征信查询,营业执照状态不正常,证件异常/在异常名录中;从征信查询,营业执照状态不正常,证件注销/从征信查询,营业执照不存在/营业执照已移出/营业执照已迁移
》类型四:缺少备案资料或备案资料异常 点击查看解决办法
常见报错有:缺少网站负责人当面核验材料;从权威库对比不是同一人,请使用微信扫码重新核验。
*若以上步骤完成后还没有解决您的问题,请您及时提交工单至我司,我们将跟进处理,否则,备案可能面临被注销!
相关链接: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全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查询系统